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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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常德市大华射击运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常德市大华射击运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常德市鼎城区乔宇五金水暖建材批发超市支付货款16537元; 二、驳回原告常德市鼎城区乔宇五金水暖建材批发超市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4元,减半收取107元,由被告常德市大华射击运动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6-25 |
发布日期 | 2021-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