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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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齐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济南齐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济南齐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济南齐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人应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8-2 |
发布日期 | 2021-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