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天津博利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宏光伟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额冻结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天津市宏光伟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天津博利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80806.59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4-14
发布日期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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