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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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泾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三份《泾县中科碳酸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泾县中科碳酸钙有限公司90%股权返还给原告***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3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20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