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宇晟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被告2020年10月26日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于2021年6月24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配合原告重庆宇晟置业有限公司办理解除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港悦支路××号房屋的网签登记、备案登记、预告登记等手续,产生的税费由原被告共同承担;

三、驳回原告重庆宇晟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9412.58元,由原告重庆宇晟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706.3元,被告***负担4706.2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7-8
发布日期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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