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泉州市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雷剑装饰工程部 攀枝花一立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攀枝花一立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80000元予以继续冻结保全,期限一年; 保全期届满前,申请人若需续保,应于保全期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如申请人未申请续保,导致财产流失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6-30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