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泉州市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雷剑装饰工程部
攀枝花一立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攀枝花一立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80000元予以继续冻结保全,期限一年;

保全期届满前,申请人若需续保,应于保全期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如申请人未申请续保,导致财产流失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6-30
发布日期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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