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26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874800元及利息(以38748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4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280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自行负担5946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4185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5-18
发布日期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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