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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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8031101010012798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17×××6888,申请冻结金额588200.00元,期限至2022年8月12日;财付通账户:085e9×××7c5e89fc8@wx.tenpay.com,申请冻结金额:96.97元,期限至2022年8月12日。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申请延长期限的,需要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二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书面申请。 |
裁判日期 | 2021-8-12 |
发布日期 | 2021-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