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双双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龙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预告登记在被告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诸暨市府洲路144号富洲花园4幢152号、153号、154号、155号、156号、157号、158号、214号、216号、218号地下室、诸暨市府洲路144号富洲花园4幢10101室、10201室、10301室、10401室、10501室、10601室、10701室、10801室、10802室、10901室、11001室房屋,富洲花园2幢104号、105号、106号、107号商铺,富洲花园1幢116号、117号、118号、119号、120号、121号、122号、123号、124号、125号、126号、127号、128号、129号、130号商铺的保全措施。 案件受理费81800元,由原告双双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0900元,由被告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09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