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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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吉0104民初661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0元予以退回;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1-6-28 |
发布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