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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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沙市岳麓区欣姿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5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1110元,由原告***承担92元,由被告***承担101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5 |
发布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