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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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目前占有使用原告个人所有的位于涡阳县高公镇高公菜市街的三层六间楼房腾退并交付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30 |
发布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