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作市宏发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 碌曲县隆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碌曲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碌曲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甘3026执17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碌曲县支行(申请执行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碌曲县支行与刘广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225.52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4338.52元(其中案款14225.52元,执行费113元)。被执行人刘广权于2021年3月29日将该案款全部转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碌曲县支行(申请执行人)。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碌曲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甘3026民初4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2021-3-30 |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