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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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丹县海鑫建筑有限公司 甘肃省山丹福利水泥厂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甘肃省山丹福利水泥厂的起诉。 预收案件受理费15271元,退还原告甘肃省山丹福利水泥厂。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21 |
发布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