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726执1495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县支行、被执行人彭波: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县支行诉彭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700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同意终结执行。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县支行。至此,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6-29 |
发布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