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润置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分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苏1291民初232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且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可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续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8-19
发布日期 2021-08-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