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孟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8月26日起至偿还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13.5‰计算; 二、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偿还原告借款利息18174元; 三、被告***、***、***、***对上述一、二项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72元,减半为2736元,由被告***、***承担,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7-26 |
| 发布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