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异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金光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锦国际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申请人山东新华锦国际商务集团有限公司为(2012)北执字第861号执行案件及其恢复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继受本院(2012)北民二商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新华锦(青岛)国际贸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7-5
发布日期 2021-08-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