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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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申请人逄涛为(2012)四执字第508号执行案件及其恢复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继受本院(2012)四商初字第18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原名称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权利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7-26
发布日期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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