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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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鑫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于被告大连鑫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被告大连鑫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房屋租金15015元; 三、被告大连鑫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4200元; 四、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283元(***已预交),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19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