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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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郸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625执1439号

本院在执行王宇石刑事罚金一案,此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2019)豫1625刑初536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罚金20000元的义务,案款已支付完毕,该案执行结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裁判日期 2021-8-17
发布日期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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