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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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2020)豫0928民初6048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2843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8436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748元,由***负担5197元,由***、***负担55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747元,由***负担5196元,由***、***负担55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5-20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