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522执恢227号

申请执行人:常建华,女,生于****年**月**日,汉族,阳城县人,农民。

被执行人:栗兵兵,男,生于****年**月**日,汉族,阳城县人,农民。

申请执行人常建华与被执行人栗兵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执行人常建华的申请,依据阳城县人民法院(2018)晋0522民初1731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7月15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7-15
发布日期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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