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2021)吉0402民初392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给付***货款63,996.1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3,996.10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4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73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60.00元,共计2,190.00元,由***负担2,110.00元,由***负担8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7-26
发布日期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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