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斗坪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作出(2020)鄂0506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被执行人仍需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实体法上之权利均不受影响。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5-31 |
| 发布日期 | 2021-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