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省金海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淳闳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法院 封丘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淳闳公司与被告金海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签订的《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于2020年9月16日签订的《钢结构工程承包补充协议》无效。

二、驳回原告淳闳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364.67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7-20
发布日期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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