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保全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迪飞达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江苏迪飞达电子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安装的Genesis系列计算机软件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名称及版本、计算机软件上署名的版权人信息、产品注册号或安装序列号、安装数量、安装时间、卸载或删除时间等)进行证据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7-04-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