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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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都江堰江源水电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成都国水电站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茂县国水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杭州仲裁委员会(2018)杭仲裁字第811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申请执行人可随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3-0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