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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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万欣房地产有限公司 济宁市瑞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法院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金乡县万欣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金乡县共计16处房产。上述房产查封期间不得买卖、过户、抵押或设置其他权利,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查封房产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7-7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