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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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宁冠亚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嘉祥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济宁冠亚置业有限公司、被告苏磊、苏霞协助原告***办理济宁市嘉祥县冠亚F区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27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8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