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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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漳凤凰大道支行(账号62×××93)存款人民币13933.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漳县支行(账号62×××41_156_1)存款人民币13933.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085e9858ef07a9e67fa11b13f@wx.tenpay.com)存款人民币499.8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3-3 |
发布日期 | 2021-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