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沈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 贵州造化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324执1735号 秦磊: 关于秦磊罚金一案中,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0324刑初69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被执行人秦磊支付罚金100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秦磊已缴纳罚金100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324执173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8月16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8-16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