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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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324执1735号

秦磊:

关于秦磊罚金一案中,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0324刑初69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被执行人秦磊支付罚金100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秦磊已缴纳罚金100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324执173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8月16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8-16
发布日期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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