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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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庄坪办事处大悲庵居委会吴家山(民航新村13号)1201号房屋[产权证号:湘(2019)张不动产权第0××9号]作价65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借款35万元(含***下欠吴秀珍的10万元借款),该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
裁判日期 | 2021-7-8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