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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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依据(2019)鲁0306刑初599号刑事判决书对被执行人***缴纳剩余罚金185219.51元、对被执行人***缴纳剩余罚金473411.40元、被执行人***缴纳剩余罚金636582.59元、被执行人***缴纳剩余罚金60000.00元、被执行人***缴纳剩余罚金46484.20元、被执行人***缴纳剩余罚金58121.50元、被执行人***缴纳剩余罚金70000.00元、被执行人孙亮亮缴纳剩余罚金9593.20元、被执行人***缴纳剩余罚金9866.09元及追缴本案犯罪所得的本次执行程序。 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有被隐匿、转移等情形的,应当继续追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8-4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