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绵阳金鑫铜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绵阳金鑫铜业有限公司在绵阳市商业银行开立的账号为02060140200000291-0001的账户及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账号为***9的账户的冻结,解除对被申请人绵阳金鑫铜业有限公司坐落于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德政街18号2栋的房屋(不动产证号为:绵游房权证监字第1503029号)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7-13
发布日期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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