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长航金海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南奥皮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8)渝05民初304号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二、撤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8)渝05民初304号判决第五项; 三、变更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8)渝05民初304号判决第三项为:广州南奥皮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经济损失10万元(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 四、驳回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350元,由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负担6545元,广州南奥皮具有限公司负担2550元,***负担25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负担3030元,广州南奥皮具有限公司负担20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