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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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苏0803执保497号

任强富、卞加勤:

本院于2021年7月27日立案受理你们与卢春峰、钟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于2021年7月28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卢春峰、钟杨位于淮安区百寿坊不动产;

已于2021年7月29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卢春峰在中国银行尾号为3951账户,实际控制金额364.87元;

已于2021年7月29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钟杨在中国建设银行尾号为4733账户,实际控制金额13571.61元;

已于2021年7月29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钟杨在中国工商银行尾号为3361账户,实际控制金额297.28元。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

裁判日期 2021-8-4
发布日期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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