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 十堰市畅翔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郸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支付原告***、***、***、***、***各项损失180,00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内支付原告***、***、***、***、***各项损失500,0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9,769.96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14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7-15 |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