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与银川西夏万达广场有限公司签订的《银川西夏万达广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190703001)、《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及***与银川西夏万达广场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于2021年6月10日解除;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返还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银川西夏万达广场XX房屋;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截止2021年6月10日房屋租金84674.12元、违约金20000元,共计104674.12元。并按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支付自2021年6月11日起至房屋实际返还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3052元,减半收取1526元(实收1526元)由***负担365元,由***负担116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实收5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8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