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147,600元,被告***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52元,减半收取计1626元、保全费1270元,合计2896元,由二被告负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2896元由本院退回,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保全费289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6-28
发布日期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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