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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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农村客运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邵阳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黄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黄平县农村客运有限公司4000.00元; 二、驳回黄平县农村客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00元,减半收取34.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7-29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