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阳市花园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 长春市厦工顺达机械有限公司 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2405执保136号 申请人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永哲、吉林省昌邑区生旺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5日作出(2021)吉2405民初81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冻结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王钰涵名下的银行存款2700元(开户行:中国银行吉林临江门支行,账号:×××)。冻结期间为一年。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对上述内容进行保全,(2021)吉2405民初81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吉2405民初81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8-30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