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华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盐城金路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盐城金路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9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9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7-21 |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