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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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302执786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杨通保、石梅娟、王平、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机电公司、桂林通佳利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杨通保、石梅娟、王平、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机电公司、桂林通佳利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强制扣了划被执行人账户内的存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8-16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