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贵州省黔农融资信用担保中心
毕节大众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302执786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杨通保、石梅娟、王平、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机电公司、桂林通佳利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杨通保、石梅娟、王平、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机电公司、桂林通佳利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强制扣了划被执行人账户内的存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8-16
发布日期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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