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宝鸡新鑫泰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宝鸡新鑫泰建材有限公司货款40000元并承担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6%计算的利息。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