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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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合肥安天废油回收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合肥安天废油回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50000元、油款13648.33元,以及以欠付借款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自2020年10月10日至款清时止的利息; 二、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本案案件受理费1391元,减半收取为695.5元,由被告合肥安天废油回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5-16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