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382执762号

蔡回棋、梅平:

申请执行人蔡回棋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382民初6466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梅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梅平应支付欠款68145.40元及预交案件受理费65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蔡回棋与被执行人梅平达成和解协议:1.梅平应支付蔡回棋欠款合计68795.40元(含欠款本金68145.40元及预交的诉讼费用650元),于2021年7月26日支付30000元(已支付),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38795.40元;2.如果梅平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蔡回棋以(2020)黔0382民初6466号民事调解书为据重新申请执行;3.如果梅平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自愿接受法院罚款、拘留等惩罚;4.本协议经当事人双方签名捺印即生效。

至此,因当事人达成和解,本案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7-26
发布日期 2021-08-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