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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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香格里拉天界风光旅行社有限公司欠款50084.4元; 二、驳回原告香格里拉天界风光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500元,由原告香格里拉天界风光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13000元,由被告***负担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