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106的《丽江复华度假世界“魅力丽朗新春计划”商业经营收益权益转让协议》无效;

二、被告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返还原告***1000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962元,由原告***负担1279元,由被告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2683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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