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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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担保人***、张志强名下位于株洲市天元区××路××村××楼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湘(2019)株洲市不动产权第0××4号);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94399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申请受理费963.99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8-29 |